无锡市通信行业协会 2024-06-27 02:42 点击4355次
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:开展行业政策调研,提供信息咨询服务,沟通联系协调合作,组织培训成果交流。
(一)促进国家有关电信信息行业方面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地落地推进,组织相关法制法规宣传活动,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委托,开展本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调研工作;
(二)加强与政府部门交流沟通,健全会员间的沟通合作机制,协调会员与广大用户之间的联系,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;
(三)加强行业自律,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,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、主动性,不断优化建设模式,促进电信基础设施合理布局,建立资源共享机制,加强竞争合规建设,努力实现竞合发展;
(四)关注行业市场与服务发展,加强行业自律,协助有关部门,积极推动行业服务规范化管理,保障行业服务消费者合法权益;
(五)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行业技术协作、技术竞赛和学术交流,组织、承办(联办)专业展览、论坛,为本行业企事业单位搭建业务协作交流平台,提供咨询服务;
(六)积极宣传贯彻有关信息通信的国家和行业标准,组织会员单位进行相关技术标准、规范管理、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并进行有关科研、生产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交流,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行业内质量认证和评估,促进行业技术的进步和发展;
(七)协助通信管理部门监督检查通信市场,维护正常的通信市场秩序,开展公平竞争;
(八)根据本行业发展实际,加强信息交流,建立协会基本情况档案;
(九)承办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。
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、法规等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,依法经批准后开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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